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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台州市首届林业杯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征稿
台州市首届林业杯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征稿
责编:江南人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1-30 来源:台州市摄影协会网 点击:7462 次  【打印

关于举行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绿化委员会,林业(林特、农林)局,摄影家协会:

  今年是全面推进“森林台州”建设和台州市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启动之年,为了充分展示台州市区绿化和“森林台州”建设成效,着力宣传林业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、弘扬生态文明中的特殊作用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组织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,既是充分展示市区绿化面貌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,引导公众关注林业、关注森林、关注生态的客观要求,更是推进生态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具体行动。主要获奖作品将在《台州日报》上刊登。

  二、广泛动员,周密部署。各级绿委、林业部门和摄影家协会要通力协作,抓好组织、发动工作。要广泛开展宣传,动员社会各界人士,特别是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参加比赛。

  三、明确任务,抓好落实。此次比赛分“台州市区组”和“县市组”两组进行,“台州市区组”要求作品拍摄自椒江区、黄岩区、路桥区,“县市组”要求作品拍摄自其他6个县(市)。椒江区、黄岩区、路桥区要分别选送50幅以上,其他县(市)要分别选送30幅以上作品参赛。截稿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。

  联系人:许汤峰,联系电话:88819709

  附件: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方案

台州日报社   台州市绿化委员会
 
台州市林业局 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八日

附件:

  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方案
 
  为充分展示台州市区绿化和“森林台州”建设成效,推进生态建设,弘扬生态文明,特组织“绿满台州”摄影比赛,并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参赛对象

  专业摄影工作者、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比赛。参赛者不限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。

  二、参赛规则

  1、本次比赛分“台州市区组”和“县市组”两组进行,“台州市区组”要求作品拍摄自椒江区、黄岩区、路桥区,“县市组”要求作品拍摄自其他6个县(市)。

  2、参赛作品内容:凡反映台州市区绿化和“森林台州”建设成效,展示绿化和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特殊作用的作品均可参赛。即:反映城市绿化、乡村绿化、山海绿化、江河绿化等作品均可参赛。

  3、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,胶片或数码均可参赛。

  4、递交作品时请放大至10寸;递交电子文件JPG格式2M以上(其图片原文件必须保证长边在2400像素以上)。

  5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使用电脑技术合成。

  6、比赛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。

  7、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如需展览,获奖者需尽快提供原始图像文件或底片(底片归还)。

  8、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进行有关公益宣传。

  三、奖项设置

  参赛作品分“台州市区组”和“县市组”,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
  一等奖各1名,奖金10000元;

  二等奖各2名,资金5000元;

  三等奖各5名,资金1000元;

  优秀奖各50名,奖金300元。

  四、截稿及参赛方式

  1、截稿时间:2012年4月30日。

  2、参赛作品请注明参加“台州市区组”或“县市组”,并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及作品的简短文字说明、摄影时间、地点等。

  3、参赛照片或光盘请寄:台州市林业局办公室(地址:椒江区东环大道410号,邮编:318000)。

  联系人:许汤峰:88819709
 
  主题词:综合 宣传 通知

  抄送:省绿委办公室、省林业厅办公室。

  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

  2011年11月8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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